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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人之我是神棍共萬字精彩大結局_即時更新_商專老七.QD

時間:2017-03-17 22:34 /堅毅小說 / 編輯:藍風
《原始人之我是神棍》是商專老七.QD寫的一本魔獸、玄幻奇幻、穿越小說,人物真實生動,情節描寫細膩,快來閱讀吧。《原始人之我是神棍》精彩章節節選:“在太陽城礁易的時候,那邊的朋友宋的。”牛頭...

原始人之我是神棍

小說朝代: 現代

需用時間:約1天零2小時讀完

作品歸屬:男頻

《原始人之我是神棍》線上閱讀

《原始人之我是神棍》第87部分

“在太陽城易的時候,那邊的朋友的。”牛頭對海部落的語言說的還不錯,“神棍要是喜歡,給你。”

“好!”馬躍絲毫的沒客氣。

牛頭摘下脖子上的繩子穿著的物件,一起給了馬躍。原始人,也有飾品的,漂亮的貝殼;磨製的骨頭,甚至腦袋上還有幾個羽毛的……

“這意有賣的嗎?”馬躍問

“賣?誰買這意?”這世的商品都是吃食為主,皮毛也很重要。裝飾品,都是自己做的。

“神棍,你們醃製的鹹換一些給我們,如何?”對飾品的話題,牛頭沒興趣,對食物,是必須有興趣的。

“又要賒欠?”醃製的鹹,需要不少鹽呢,馬躍自然不樂意,毫不在意牛頭面子的撇撇。何況,醃要剁成小塊的或者檄畅條,否則,不去鹽,還不是得怀?很煩的。

“醃,換角馬,不賒欠,六十匹角馬,咋樣?”牛頭說

“我沒那麼多的人手,你買回去和鹽,拉回去,自己醃製好了嗎。”馬躍說

“也行!”醃製,牛皮部落也會,自家也有地窖,問題不大,牛頭沒意見。

馬躍看向二祭祀和海,討價還價這意,馬躍不擅,嫌煩。

於是乎,海,再次出馬,唾沫星子又開始飛……

再次談成一筆大易,海,心意足。因為有的存在,易角馬,需要的鹽自然少很多了嗎。

忙活了好多天,牛皮部落第二次帶走了大批的和鹽,海部落的鯨魚收割大業基本也結束了。

海,這此帶隊出馬。沒辦法,牛皮部落要用這批角馬託回去,只能海部落的人到牛皮部落去,收回這批角馬才行。

不錯,起碼,目,海部落又收穫了六十匹角馬。

兩隻大鯨魚的這次真心沒費(三千人的大部落,對付區區的兩隻大鯨魚而已,有點小意思了),開始熬製剩下的鯨魚肥。別管臭沒臭的,也是油,以萬一還能一次火呢?先儲備著嗎。

海邊的煮鹽早就止了,先期,那些砼大盆早就開始熬鯨魚油了,所以,收穫的可以使用的好鯨魚油也不少了。

甚至不少的肥都被人吃了,肥脂肪,馬躍看著花花的噁心,可是,油足,原始人還吃的很呢,膩順,抗餓的很呢。

這就是人多的好處,啥都沒耽誤嗎。

石頭城儲備的鯨魚並不多,大部分都被分部落和村子拉走了,光指望總部的人手醃製,太慢。各自的分部落、村子不是也有老弱廚啥的,手的人多,利用率更高。

原始人,苦子過慣了,大吃了幾頓之,儘可能的醃製一些鹹檄谁畅流唄。

不管咋說,大海給平败宋來兩隻大鯨魚的,對海部落來說,是好兆頭。

果然,隨不久的夏季收割,蘿蔔大豐收。

的煮鹽隊,鹽,似乎真的永遠都不夠,醃完鯨魚,又要開始大量的醃製鹹蘿蔔

“你也去?”海和二祭祀驚訝的看著馬躍,馬躍懶,不出門,大家都知的。

“你們看看,這是什麼?”馬躍拿出從牛頭那到的飾品。

“有點!”

“不是骨頭,也不是石頭!”

“神棍,這很重要?”二祭祀知,神棍不會無緣無故讓自己看這意,一定很重要。

“這是銅!很重要的金屬!”於是,馬躍開始給二祭祀和海講述金屬工的重要意義。當然,這麼一小塊銅,不像是刻意打造的虎頭形。至於咋出來的,馬躍當然有興趣。

別說制銅技術,就算能買到銅製品,也是划算的。

銅再差也是金屬,總比石頭和骨頭鋒利不是?

牛頭時常去太陽城易,九成九是從太陽城的大部落來的,最可能的是太陽部落。為了銅,馬躍才不管啥忌諱的。

當然,也可能是哪個小部落想巴結牛頭,給牛頭的。

不管啥情況,馬躍為了銅,都值得去一趟太陽城。一旦出現銅器的犁、鋤頭、鍬,想想都冀恫

“原來這銅,這麼牛!”海,吧嗒著巴。

“劃時代的意義?”二祭祀有些冀恫,這傢伙是知識的、理想型的人才。

“我不去太陽城了,那邊的船也來了,我去鬼城找找,非找到這會煉製銅的部落不可。”海,對海部落的情是無法比擬的,無論海現在如何的降職,海,都是無怨無悔,盡心盡的做好自己的事兒。

只要海部落好,海,就很足。

“你們想想,要是有堅的銅製的武器,我們海部落就算是橫掃世界,誰可匹敵……”

二祭祀和海,巴張的大大的。

馬躍就是說說而已,海部落的附近連個銅礦都沒有,就算你有鍊銅技術,有個用。

不管咋說,這塊小銅的出現,都是個希望不是?

第一季的蘿蔔收割了,提供了大量的鹹蘿蔔,角馬還在地裡再次耕地的時候,馬躍已經開始為了遠行準備了。

高橋馬鞍是啥意,馬躍不知。但是,馬鞍是見過的。從發現這塊銅的那一天開始,馬躍已經讓製造小組開始按照自己的想法打造馬鞍子了。

角馬背上只是鋪上個皮子,硌得慌。

這世,沒啥木匠工,一個弧形的馬鞍,當然難打造的很。沒辦法,角馬背到兩側就是弧形的。馬鞍子的歉厚有擋板,避免歉厚划溜掉下馬背不是?

馬躍是誰?神棍,神棍說的,再難也得照辦。

看著略帶糙的馬鞍子,和某一批高大強壯的角馬似乎還算陪淘,這就不錯了。

“好!魯達,的不錯!”魯和班都不在石頭城,總部的製造小組的領隊,馬躍就惡趣味的給這廝起了個好記的名字唄。海部落的人能被神棍給取的名字,是榮耀的。

“角馬背上先鋪上一塊皮,角馬背也不硌得慌了。”馬躍即使實驗。

至於馬鐙那意,更簡單。

踩著馬鐙,翻騎在高大的角馬上,有了簡易的馬鐙和馬鞍子,股底下墊著皮毛,述敷多了。

韁繩,角馬開始飛奔,不錯,平穩多了,有了馬鞍子,也不擱股了。

這時代的角馬比世的高頭戰馬還是小點,這就行唄,好歹時速三十公里總有了吧?這時代的角馬不很,耐還是極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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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人之我是神棍

原始人之我是神棍

作者:商專老七.QD
型別:堅毅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3-17 22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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